2016年2月24日 星期三

【從文化創意到社會創新,談台灣第一個社會創新基地-空總舊址】專訪東吳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劉維公

空總舊址空拍圖(圖片來源:TAF空總創新基地網站)
「全區保留」是所有文史工作者對於史蹟留存的夢想,只是全區保留之後要做什麼呢?若只是單純地將一個地方認列為史蹟,卻放著不維修、擺著無人用,最後史蹟亦難逃敗壞的命運。

現在有很多史蹟或老房子被發掘、被活化運用,有些被做為咖啡店、有些被做為書店,面積大一點的則是設立文創園區,但除了這些選項,史蹟活化還有什麼選項?

Ramble Taipei 漫步台北」特別邀請了前台北市文化局局長、現任東吳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同時也是空總創新基地計畫協同主持人劉維公,一起來談談空總舊址的運用。

曾任台北市文化局長的劉維公,過去對於文化創意產業多所著墨,儘管真假文創爭議已時隔近一年,依然鏗鏘有力地駁斥當時的謬論,並為文創產業做出定義;同時,也闡明自己從過去倡導文化創意到現今疾呼「社會創新」的歷程,說明「社會創新」對於台灣社會的重要性,以及做為台灣第一個「社會創新」基地,如何定位。



文化創意並非特定官員所能狹隘定義

台灣去年曾經發生真假文創的爭議,在回顧此一議題時,劉維公想來亦相當感慨。劉維公表示,早在1990年代後期,國外已有將文化創意產業當成國家產業發展重點的潮流,陳水扁總統在2002年所提的「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其中一個子計畫就包括「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若就文創的定義而言,當時即已有所定義,並非現今特定官員所能狹隘定義。

就現實層面來看,文化創意產業一直都存在,像是出版產業、流行音樂產業等,文化創意產業並非新名詞。劉維公感慨的原因在於,該官員仍停留在意識型態的操作,刻意去定義何謂文化創意,何謂文創產業;且在過程中透過民粹的方式,暗寓誰是好的文創產業、誰是不好的文創產業。

在極度民粹的氛圍裡,再加上有心人士刻意操作,劉維公指出,這樣的定義預設了立場,絕非公共政策討論的初衷,以台北文創大樓為例,當時討論的重點似乎只有權利金的多寡,好似能夠提高多少權利金的人,就是英雄,反之則為狗熊。事實上,公共政策討論的重點應該放在台北市政府的文創政策以及文化政策為何,進而再來討論台北文創大樓的定位。

台北文創大樓

文創產業只是文化政策的一環,並非全部

「文創產業只是文化政策的一環,而非文化政策的全部。」劉維公指出,英國、北歐及美國等國家創意經濟成功的原因,在於強大的文化政策,因為這些國家願意支持一些非商業、為藝術而藝術的藝術,使得文創產業在豐富的文化沃土中汲取養份而發展。相信這樣的產業鏈結構,也是台灣與中國大陸在文創產業競爭時所能掌握的優勢。也許台灣在文創產業政策的發展,並不算完美。但若回歸到產業發展來說,略去非理性的因素不論,文創產業在台灣已不斷地茁壯。但令人不解的是,每次只要有新的文化首長上任,都會想要去定義一次何謂「文創產業」,條列哪些項目才屬於「文創產業」。事實上,文創產業已與許多產業結合,像是農林漁牧業。


「文創產業需要檢討,但討論不能失焦」,劉維公坦承,文化創意在產業方面確實出現部分寡斷的情況,但這是可以討論的,絕不可以因為個人價值偏好而否定文創產業,因為「台灣的文創發展已來到新階段」。

松山文創園區

文創產業就是「產品背後讓消費者或使用者心動的文化價值」

劉維公認為,文創產業就是「產品背後讓消費者或使用者心動的文化價值」,像是林懷民的雲門表演、或是百老匯的表演、或是電影,或像韓國的電視劇等等,背後所支撐的就是文化價值。若挪到國內來看,國內有些創意工作者與農民合作,賣一些文創稻米或文創農產品,背後賣的就是這份稻米或農產品背後所隱含的土地倫理或農村精神的故事,這也是讓消費者心動的文化價值。

或許有部分個人認為,台灣的文創產業只強調小確幸或只有財團賺錢而已,但事實上,台灣的文創產業已與社會不同產業結合或已經在進化中。

就類型而言,台灣的文創產業與美國狄士尼或規模市場經濟不同,台灣的文創產業走的是百年老店類型,所謂百年老店強調的是本身的價值,從這個世代到下個世代都還能歷久彌新,所仿效的對象應為義大利托斯卡尼或北歐等國家,強調小而質精的文創產業。

當然,台灣也必須發展出像誠品般的大集團,擁有能力到大陸、香港,乃至於世界各地開疆拓土,但必須強調的是,政府在鼓勵大型文創集團的同時,也不能忽略文創中小企業,因為唯有讓更多百年老店型的文創生存下來,具備市場規模的企業才能找到著力的根,才能茁壯。

現在回頭看當時真假文創的爭議,劉維公感慨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只是徒然創造假議題,造成社會對立。他強調,台灣的文化政策不能倒退,目前部分文化政策令人憂心,由於經濟與政黨鬥爭等因素,有些文化政策被民粹綁架,甚而為了選舉,扭曲了許多討論,造成了許多偏差。

「社會創新」就是要解決社會需求的問題

劉維公表示,過去只要想到「創新」,大家往往就只會想到高科技產業或發明等,但事實上,創新不能再被狹隘定義。所謂的「社會創新」就是要來解決人類社會的目前所面對的棘手問題,像是之前巴黎舉行的氣候變遷高峰會,人們開始思考如何這種解決問題。

若狹隘一點或近一點來看,「社會創新」就是要解決社會需求的問題,像是老年人口、少子化、社會福利、都市更新等;或更具體而言,台灣的公園對於孕婦、老人並不友善,因為公園的地是崎嶇不平的,常造成孕婦及老人行走不便,或者公園裡的椅凳因為材質的問題,常常因過熱無法在大熱天使用。因此從公園的友善程度,到少子化、都市更新,乃至於氣候變遷等,這些問題都是社會的需求,社會創新就是要解決社會需求的問題。

台灣過去兩年一直在倡導社會企業,但就其發展而言,社會企業仿佛一頂無形的帽子罩在企業的頭上,若缺乏良好的「社會創新」養份,將無法長久地發展。劉維公認為,社會企業若要做得有趣且規模化,需要的是社會創新。

TAF空總創意基地入口

從倡導「文化創意」到強調「社會創新」

劉維公表示,自己從倡導文化創意轉向社會創意,原因在於現在很多為了創意而創意,為了文化而文化的情況,再加上全球現在面臨許多棘手的問題,使得國家發展的基礎已逐漸被侵蝕,因此在面對公領域與私領域都出現不足時,必須鼓勵更多的設計師走向社會創新,透過回歸社會、解決社會需求的新思維與新做法,結合民間、企業以及政府的力量。

台灣的老人失智症,過去都是透過社會福利來做,但國外已有透過社會創新成功的案例。像是英國在其公部門下的設計推動委員會,開始倡導失智症若還是依賴社會福利,只是徒然拖垮國家財政的觀念,因此鼓勵國內設計師提出新的做法。在這樣的鼓勵下,英國有個團隊深知照顧失智症是件壓力很大的事,也觀察到照顧失智症最專業的是失智症家屬,因為家屬相當清楚失智症者的作息、身心狀態與需求等,從而協助家屬們在網路開設一個平台,讓失智症家屬可以互相聯繫,在遇到臨時有事的情況,可以請平台上的朋友幫忙照顧,不僅立即上手,未來還可以相互託付。

另外,英國還有個團隊發現,透過友善溫和的狗陪伴輕微失智症者散步,可以增加失智症患者的社交圈。因為類似拉不拉多這種友善溫和的狗,不僅容易惹人憐愛,更可以促進失智症患者與一般民眾的對話。

劉維公強調,社會創新是解決人類需求問題,必須要從社會脈絡中來思考,必須在行為層面改變才能做到,所以是種普遍性、全面性的力量,必須整個環節動起來,非靠單一因素所能解決。


空總舊址成為台灣第一個「社會創新」基地

台灣社會過去對於空總舊址有許多的的想像,像是打造像日本的六本木,或是蓋成像紐約的中央公園,或蓋社會住宅等等。劉維公指出,在被指定為古蹟後,前年已由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拍板暫停開發後。劉維公認為,不論是六本本、中央公園乃至於社會住宅,對於台灣而言都沒有急迫性,因而大膽建議前院長毛治國將選擇權留給下一代,採取「古蹟活化、全區保留」的方式。


劉維公進一步指出,若古蹟僅僅是全區保留,在沒有做為的情況下,仍是會壞掉。由於空總舊址仍可使用,做為空總創新基地計畫協同主持人的劉維公,想倡導的並不是另一個文化園區,也不是複製矽谷經驗,而是讓空總舊址成為台灣第一個社會創新的基金。

空總舊址內的古蹟
「城中村」的方式,是創新基地的發展模式,也就是說空總舊址中將設立一些文化村、科技村,引進不同的團隊,帶來各種多元、前端的做法。由於台灣過去被BOTROT給制式化,希望能夠打破這種制式的做法,提供舞台給國際人才。像是目前進駐的台灣好基金會,即是利用廢紙、廢木材來做再生藝術創作,未來也將有國家藝術文化基金會將進駐。

就經費的部分,劉維公說,空總創新基金透過修膳房舍的費用來扺用營運金及租金的作法,同時也訂下使用年限的規定。這樣的設計主要著眼於使用者比較清楚未來要如何運用有限的空間,在修膳部分不僅會修得很好,且會採取較高的標準。但若是由公部門來修,依據過去經驗,廠商每每僅以通過驗收為最高標準,得過且過。

劉維公表示,空總創新基地希望能挑戰新的思維,找到新的做法,讓更多有想法的人或點子能夠發聲。在此也呼籲有志之士共襄盛舉,他強調,這與協同合作、分享經濟的概念很像,政府不再是大政府,而是大家一起帶想法、帶資金來,期待台灣不會只有一個空總,不會只有一個創新基金,同時也期待新政府能在這樣的想法上,持續發展。




(空總舊址身世)
1939 台灣總督府工業研究所成立。
1945 由台灣省政府接收,稱為「工業試驗所大安所」。
1949 將大安所內全數房借予空軍作為司令部使用。
2012 空軍總部遷離
2015 台北市政府認列為古蹟
2015 成立「TAF空總創新基地」,成為台灣第一個社會創新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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